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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子新兴01 :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日期:2025-03-13 来源:新闻中心

  25交子新兴01 :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原标题:25交子新兴01 :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牵头承销总干事、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联席主承销商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1、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5年1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07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1”,债券代码为524172.SZ;品种二债券全称“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2”,债券代码为524173.SZ。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的人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商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的人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的人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商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66.32亿元(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9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7.7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5亿元(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8,305.76万元、9,601.29万元和13,685.01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也许会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没办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轻松的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回售撤销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T-1日)15:00-18:00,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19:00。具体以有关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2.00%-3.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3月13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3月13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未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未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未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未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未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15、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8、投资者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注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 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制作的《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根据《管理办法》,证券转让交易场所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本期债券专业投资者范围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发行人股东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发行而制定的《成都交 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1年度/末、2022年度/末、2023年度/末、2024年1-9月 /9月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全称“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1”;品种二债券全称“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交子新兴02”。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各品种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30年每年的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30年3月17日。如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8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30年3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品种一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一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回售撤销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本期债券品种一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3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6、应急处置方式: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80%-3.00%;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00%-3.2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送《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投资者需将以上申购文件扫描为1份PDF文件(扫描件不超过5M)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一旦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完整、及时提供申购材料,并按要求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将修改后的上述整套申购文件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邮箱故障,簿记管理人可启用应急申购邮箱。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5年3月13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本期债券为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其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本期债券各品种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配售为准);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5年3月17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25交子新兴01/02认购资金”“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对未能在2025年3月17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附件。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完整、及时提供申购材料,并按要求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 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将修改后的上述整套申购文件邮件发送至 簿记管理人处。

  重要提示:请于2025年3月13日15:00-18:00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或将:(1)将填妥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本申购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申购邮箱:。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线.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 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并确认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未超过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求(如有)。因 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申购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本发行公告确定的定价及配售规则最终确定 其申购配售金额,并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的本期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 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本申购人项下的本次全部申购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 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6.申购人知晓本期债券信息公开披露渠道,并已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充分了解本期债 券的特点和风险,已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应风险。 7.申购人已认真阅读《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附件五)内容,充分了解和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8.申购人同意在获得本期债券申购配售后,按照簿记管理人(或承销总干事)的要求提供反洗钱审查相关核查材料。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承销总干事有权暂停或 终止本次发行。 10.申购人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 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 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的人确认函【请正确填写和勾选专业机构投资者类型及相关事项,盖章后发送至主承销商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请申购人确认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3.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是;【 】否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承销总干事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填表说明第5条之填写示例)。

  5.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的利率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6.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承销总干事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配售为准);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7.通过簿记管理人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申购时间内连同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发送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申购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承销总干事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应当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完整、及时提供申购材料,并按要求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将修改后的上述整套申购文件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1.申购人参与认购即视为做出如下承诺:申购人不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以下内容无需发送至承销总干事处,但应被视为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活动中,应遵守相关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以以下方式向客户、潜在客户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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