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25年民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加强我县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倡议我县合乎条件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
每个公民都应增强国防观念,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民兵组织。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根本原则,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自身的需求,能吸收18-35周岁的女性公民和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方面技术人能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军事活动和训练执勤等任务。
(四)户籍条件。户籍在郧西县或与郧西县企业和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长期居住在本地的人员。
1.党员、退伍军人、特战、侦察、无人机操控、体能特长者、比武优胜者等。
2.具有专业方面技术特长的人员:特种车辆驾驶、工程建筑、爆破、机械操作、电力抢修、车辆机械维修、消防灭火、物资装卸载、无人机操作、应急救援、通信、网络、气象、医疗救护、舆情监测等等。
(一)免费体检。基干民兵每年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参加各级军事机关组织的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项目检查。
(二)训练执勤保障。军事机关为参加军事训练的民兵统一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发放训练补助,同时依法正常享受原工作单位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执勤补助(训练、执勤补助参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薪资标准、依据实际参训天数发放)。
(三)优抚优待保障。根据《湖北省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鄂政发〔2024〕4号)和《十堰市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基本目录清单》(十政发〔2024〕16号),2025年起为全市基干民兵统一制发证件,在全市范围内依规落实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先优待政策。此外,民兵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扬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训练成绩优秀且教学能力强的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或学生军训教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工资。
全县有意向且合乎条件的公民和企业和事业单位,依照属地管理,可到县人武部或所在乡镇(场、区)武装部现场咨询和报名,工作单位已经编有民兵组织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望广大合乎条件公民和企业和事业单位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